這幾星期,不斷有媒體(包括官媒香港電臺)用大大的篇幅訪問那九個“佔中”罪犯,判決前、判決后,報紙、雜志、電臺、電視、網(wǎng)上……洗版式,沒停過。
我相信,香港從沒試過有罪犯曝光率這麼高,辯詞這麼多人報道,發(fā)言這麼受重視。
罪犯講來講去,就是“佔中”的目的有多偉大、有幾合理,按此邏輯,我想問九男女罪犯一句:如果悍匪張子強把綁票得來的贖金,捐給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災(zāi)民,他還會不會被審判?要不要被處死?
恐怖分子叫自己打的做“圣戰(zhàn)”,以你們的邏輯,打著“圣戰(zhàn)”旗號展開的屠殺,不就是違法達義嗎?
香港電臺用了一整集《鏗鏘集》來歌頌“佔中”罪犯的“犧牲”,伊斯蘭極端組織的自殺式襲擊者犧牲更大,你們是不是也需要製作幾集來崇拜一下?
79日“佔中”,超過130名警員受傷,有位沙展當(dāng)值期間因過度勞累染病成了植物人,這犧牲夠大了吧?請問哪一家媒體報道過?
科大經(jīng)濟系教授雷鼎鳴曾為“佔中”“埋單”,計算出“佔中”造成的香港經(jīng)濟損失,高達3500億港元,那是全港市民同聲一哭的犧牲,借問又有哪家傳媒細數(shù)過?
罪犯甚至教法官判刑,說可以“犧牲”自己時間做社會服務(wù)令。作為“佔中”其中一個無人關(guān)注的犧牲者,我想說,我們不要社會服務(wù)令,因為香港人不需要你服務(wù),我們只要你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