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讀過中文、學過修辭,甚至寫過篇文字學論文,卻一直沒想過,原來“暴力”這個名詞前面可配上這麼多意義相反的形容詞,譬如:有秩序的暴力、克制的暴力、溫柔的暴力、自律的暴力……幾乎脫口而出大叫:哈利路亞,偉大的暴力!
七一那夜,如果你不是圍著電視,也會盯著手機,與全香港人一同見證這幕立法會暴力衝擊。有人在日本看到電視新聞,把衝入立法會的人直呼“暴徒”,國際標準都如是說,只有我們的媒體仍堅持仁慈地叫他們“示威者”。
可惜,打砸搶燒的行為避得了“暴徒”二字,卻避不了“暴力”事實,目睹他們在立法會風捲殘云式破壞,忽然想起,當年八國聯(lián)軍攻入圓明園大概也是這種模樣,只差最后沒一把火把頹垣敗瓦燒清光。
看他們用鐵枝鑿爛電子屏幕,用長棍把閉路電視一棍仆碎,用噴漆四處涂鴉,把文件柜推倒、把畫像擲爛……我覺得,新聞片應該配上這首歌《難為正邪定分界》。
“努力興建,盡情破壞,彼此也在捱。世界腐敗,犯法那需領牌;法理若在,為何強盜滿街?人間的好景,給我一朝破壞,難為正邪定分界……”
這天,看到暴徒大肆破壞,我天真地以為,這幕暴力該能敲醒民心吧?我正期待,明天一覺醒來反對派的懺悔。
誰知,一扭開電臺,打電話去烽煙節(jié)目的大多是暴力鐵粉,一名女子聲淚俱下說:“他們沒有傷人害人,只是向死物發(fā)泄,那是有秩序的暴力……”
嘩,長知識了,原來,破壞死物是沒問題的、還會有光環(huán)的。
沒多久,又看到作家董啟章的臉書留言:
“沒錯,他們有破壞,但他們不是暴徒。他們是有秩序地破壞、克制地破壞。他們的破壞是象征行為,是表態(tài)方式,是表示義憤的方式。過程中他們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相反,他們帶著犧牲的準備。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對暴力的理解?抗爭者真的很暴力嗎?由始至終,他們也沒有對任何人施加暴力。除了12/6第一波衝擊有零星的擲磚,其他時候都沒有侵害人身。所有暴力傷害人身的都是警察、撐警暴民和黑社會分子。流血的全都是抗爭者,自殺而死的三位也是抗爭者。究竟誰是暴徒呢?破壞立法會的死物就是暴力嗎?這是對無能的政府、無恥的建制派、不民主的政制的憤怒表態(tài)。”
如果,我闖進你的家把所有東西打爛,但沒強姦你女兒、沒毆打你兒子,請問,這算不算暴力?算不算犯法?
昨日點算損失,被破壞的立法會至少要花幾千萬重修,被打爛及盜走的保安設施重新設置至少要花一億元,誰埋單?當然又是你和我這些納稅人。
我在此建議,先不要清理這立法會廢墟,就免費開放一星期給全香港人參觀吧,讓大家憑弔一下這歷史現(xiàn)場,看看這人間罕有的“有秩序暴力現(xiàn)場”,給全人類好好做一次暴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