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黑衣人的英雄,是暴徒的圖騰,她名字叫……啊,對不起,英雄沒有名字,連她自己都只是這樣形容:“我就是爆眼那個女子。”
像所有暴徒,由頭包到腳是他們的標(biāo)志,明明說自己在做偉大的事,卻全部見不得光。
爆眼那天,大家都看到她的照片,好多記者都在現(xiàn)場拍攝,卻沒一段報道告訴大家:她是誰?連新聞,都叫她“爆眼女子”。
我好奇怪,新聞是這樣做的嗎?記者入門第一課學(xué)新聞報道,一定要有5個W、1個H,即是Who、What、Where、When、Why、How,這是最基本的信息,但對爆眼女子的報道,什麼都有了,獨欠一個Who。
她到底姓甚名誰?做什麼職業(yè)?年齡多大?來自什麼家庭?在暴亂中擔(dān)任什麼角色?……為什麼從來沒人提及她身份?為什麼連傳媒都要在報道時為暴徒戴上頭盔口罩?英雄不是要歌頌嗎?為什麼一張圖騰要如此藏頭露尾?
昨天,爆眼女子終於出來了,她現(xiàn)身拍下視頻,不過,依然是由頭包到腳,還用了變聲器說話。
我疑惑的,是她怕什麼?獨眼已成了暴動的Icon,爆眼女子應(yīng)為自己的犧牲自豪才是,她的家人應(yīng)以有此女兒光榮才是,明明是光宗耀祖的事,為什麼把臉藏起來?為什麼把名字把身份都藏起來?除非,連你們自己都覺得羞人、覺得面目無光。
更疑惑的,是爆眼女子為什麼至今仍不肯報警?你在街上無端端被不知是誰捅了一刀,你會不報警嗎?受重傷而誓死不報警的會是什麼人?自己想想吧。
爆眼女子在視頻中這樣說:“特首林鄭月娥對警隊的所謂包容,警務(wù)處處長對下屬的縱容、放任,令香港警隊由一隊理應(yīng)維護法紀(jì)、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的紀(jì)律部隊,變成一隊以意圖謀殺、殘害及虐打香港市民為己任的組織,你們辜負了令香港成為全球最安全城市以及穩(wěn)定社會的抱負,愧對港人,我,以一名受害者的名義,對香港政府以及香港警隊予以最強烈的譴責(zé),并呼籲警隊停止對香港市民作出一切的暴力行為,以及謹(jǐn)守你們的職能,嚴(yán)正執(zhí)法,以絕元朗、荃灣、北角及將軍澳的恐襲事件再次發(fā)生……”
留心看看,她沒有說是誰令她失去眼睛,她只敢說,“以一名受害者名義”譴責(zé)警隊,到底是誰害她?她沒有直言,也不敢直言。我們不知真相,但如果打爆她眼睛的是警察,反對派怎不大鑼大鼓列隊出來開記者招待會抽水?反而這樣鬼鬼祟祟拍段視頻就算數(shù)?聰明的香港人,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