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qū)新選舉制度生效以來,選委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分別于去年9月、12月成功舉行,三場重要選舉已完成兩場;今年5月8日將舉行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4月3日至16日。
這場選舉備受關注,因為這是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實施后舉行的首次行政長官選舉。同時,由于行政和立法的關系得到切實改善,第六屆行政長官任職期間將是回歸以來真正有條件把“行政主導”落到實處的時期,第六屆行政長官的權責都將超過以往任何一屆。緣于此,人們期待這次選舉能夠選出一位中央信任、愛國愛港、有管治才干、能團結各方、善于擔當作為的行政長官,把握好“一國”之下“兩制”的相處之道,凝聚起香港社會的信心和力量,帶領香港勇毅前行,走出困境,再創(chuàng)輝煌。
那么,香港能選出令人滿意的特首嗎?能!因為新選舉制度是確保特首選舉質量的最大保障。
新規(guī)則落實“愛國者治港”
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的產(chǎn)生辦法》于去年3月3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新選制始終貫穿了“愛國者治港”的要求,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增加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把關職能。新選制第八項訂明,香港特區(qū)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有兩項重要職能:一是負責審查并確認選委候選人的資格,二是負責審查并確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同時規(guī)定,由香港特區(qū)國安委根據(jù)警務處國安部門的審查情況,就選委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qū)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并出具審查意見書。
其二,增加了選委會里“國家隊”的比重。新選制新增了第五界別共300席。其中,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和港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占190席,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占110席。
以上變化,實質上是從兩個方向落實“愛國者治港”。資格審查旨在把關,把“不愛國者”“假愛國者”擋在門外,確保守住底線;新增第五界別旨在增加代表國家意志選委的比重。我們看到,第五界別的人士國家意識強,有利于在選委會中強化國家元素,把維護國家利益和維護香港利益有機結合起來,有利于把中央信任、愛國立場堅定的人選出來。
這兩方面變化背后的法理邏輯非常清晰: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qū),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特首是中國的地方領導人,愛國是最低要求,必須保證特首是堅定的愛國者。
界別構成關照整體利益
新選制涉及選舉委員會時,有一句定語:“體現(xiàn)社會整體利益”。基于這一原則,新選制把選委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同時,新選制訂明,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于188名選委的提名,且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須不少于15名。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一名候選人。新選制還訂明,須獲得超過750票,也就是選票必須過半才能當選。
以上規(guī)定,保證了特首候選人必須是各方面都普遍接受的人選。那種立場偏激、過分倚重部分選委、維護局部利益而忽視國家和香港整體利益的人,很難邁過提名這道門坎。
過往香港的選舉活動看起來競爭好像很激烈,看似“民主氛圍”很濃,卻恰恰折射出社會割裂的現(xiàn)實。那時的選委會形成“兩大陣營+少數(shù)中間派”,候選人為了贏得更多選票,往往是各據(jù)一個陣營作為自己的“票倉”,激烈爭奪“中間派”,最后搞得“中間派”也不得不站隊。而那時候選人的政綱變得愈來愈偏頗,重視某個陣營的利益,而輕視國家和香港的整體利益,那種情形是極不正常的。
新選舉制度的以上變化,旨在糾偏。其法理邏輯非常清晰:特首既然是特區(qū)之首,依據(jù)基本法的規(guī)定,是“代表特區(qū)向中央負總責”的人,具有超然于“三權”之上的特殊權力,就不能成為香港部分人的代言人,而應是香港整體利益的代言人,也是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香港特區(qū)第一責任人,必須贏得五個界別的高度認同。這些變化,有利于選出重視國家和香港的整體利益的特首。
選委會具有廣泛代表性
新選制第一項訂明:“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實際情況、體現(xiàn)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根據(jù)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廣泛代表性”體現(xiàn)在選委會的界別由4個增加到5個,界別分組從38個增加到40個。“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實際情況”,體現(xiàn)在取消以及優(yōu)化調整部分界別分組。比如,有的界別分組進行了合并,并增加了一些新的界別分組。選委會構成的這些變化,體現(xiàn)了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使得選委會覆蓋更廣、代表性更強。
多年來,特區(qū)政府在經(jīng)濟民生上留下了許多“欠賬”。比如,“住房難”等民生難題經(jīng)過常年積累,香港成為全球房價最高的城市,成為“香港之痛”。又比如,香港的創(chuàng)科發(fā)展落后,科技成果轉化為產(chǎn)品和產(chǎn)業(yè)的能力不足,成為制約香港發(fā)展的一項“短板”。這些現(xiàn)象說明,歷屆特首在化解深層次矛盾上都重視不夠、用力不足、進展不大。
新選制令更多領域、更多階層、更多地區(qū)的人士進入選委會,擁有選舉特首的關鍵一票,有利于選出具有管治能力強、民望高的特首,可以化解經(jīng)濟民生難題。
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談到“愛國者治港”時提出“五個善于”和“五有”的要求。即:善于在治港實踐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善于破解香港發(fā)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善于為民眾辦實事,善于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善于履職盡責;有情懷、有格局、有擔當、有本領、有作為。特首是擔負著重要責任的“治港者”,必須在“五個善于”和“五有”上表現(xiàn)更加出色,才能擔重任、服眾望、有作為。新選制對特首人選提出了底線和高線的要求,也就從制度層面上確保了選舉質量,我們有理由期待,下一屆特首定會不負眾望、不辱使命!
(本文作者為港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新時代發(fā)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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