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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 移送看守所

2024-09-06 05:02:11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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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臺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圖為柯文哲被移送臺北看守所。\中通社

  據(jù)中新社報道:臺灣民眾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嫌卷入京華城案,5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移送至臺北看守所羈押。臺北市京華城容積率在柯文哲任市長期間大增,被質(zhì)疑有官員護(hù)航相關(guān)業(yè)者。臺北地檢署偵辦該案時,認(rèn)為柯文哲和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違背職務(wù)收賄及圖利等罪。

  8月30日,臺北地檢署搜查了柯文哲位于臺北市的住家、辦公室,以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場所,并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彭振聲;8月31日凌晨,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臺北地檢署,遭檢方當(dāng)庭逮捕。檢方認(rèn)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臺北地方法院9月2日召開羈押庭時,認(rèn)為檢方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闡釋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提起抗告后,臺灣高等法院4日發(fā)回更裁。

  法院:柯文哲涉貪嫌疑重大

  臺北地方法院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后指出,柯文哲明知增加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仍執(zhí)意為之,并使共犯威京集團(tuán)主席沈慶京獲得不法利益200余億元新臺幣,因此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規(guī)定的圖利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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